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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小富翁大富翁 】用對方法刺激主動學習 與孩子建立獎勵制度

我兩名孩子已經「十八、廿二」,即是18歲和22歲,二人快將進入另一人生階段,便是升讀大學及進入職場。回想他們還年幼的時候,每天都只是無憂無慮地吃喝玩樂,作為一名理財教育家,我除了希望及感恩他們可以健康地成長以外,更會想到如何能夠讓他們裝備好自己,面對未來社會的挑戰,其中一種想法當然是要令他們明白如何控制金錢,而非被金錢控制,所以從小我便讓他們接觸金錢。 日常生活中,有些家長會在孩子完成某些家務後,給予他們金錢作為獎賞。除此以外,也有些父母會利用金錢鼓勵孩子努力學習,每當達到期望成績時,例如每次默書獲得一百分,就會以金錢作為「禮物」。對這種獎勵方法,家長們有什麼看法呢?

我在家中亦有這種做法,便是在平常一些有分數表現的時候,例如默書、測驗和考試等,只要能達到事前大家協議的分數或名次,便會給金錢作鼓勵。舉例說,孩子每次默書有90分或以上,我們便會給5元作為獎勵。我們不會每次給獎勵時都慣性地說一些提醒,例如:「不要亂花費」,因為這些說話在沒有需要用錢時是不會「上心」的,更不是清晰的指示如何運用金錢。雖然已經是他們的錢,但我們會事先要求他們運用零用錢買東西時要先讓我們知道,這樣才能和他們有商有量,可以在討論過程中學習正確金錢觀。

有些家長認為學習是孩子的基本責任,不應該給他額外獎賞。但我的想法是成人世界亦有類似處理手法,為何不適用於孩子呢?一般有上司下屬的組織中,無論是私人企業,或是政府機構,甚至是教育機構,如果下屬工作勤奮或面對較大壓力時,上司都有機會有額外獎賞,可能是獎金或獎品,例如由公司出錢去食自助餐或去主題公園玩等。 所以我認為以金錢或物品獎賞努力學習的做法亦無不可,但一定要強調學習是最基本責任,而且是因為父母見到孩子的努力和付出,希望鼓勵他們能夠做得更好,所以才有金錢或其他的鼓勵,但要提醒孩子這種做法不一定有持續性的,父母有最終決定權,避免他們有錯誤期望。 若然以金錢鼓勵孩子學習,應該在他們達到指定考試成績才獎賞,還是鼓勵他們平常努力學習會比較好呢?我們家庭兩種方法都有試過,例如跟孩子商議考試能達到某名次便可以有金錢獎賞。不過要注意不要出現討價還價的結論,如果孩子未能達到要求便必須狠心地拒絕任何獎賞,千萬不要「論功行賞」,未達標也可以打折得到獎賞,因這只會令孩子錯誤地以為馬虎完成事情也有回報。有時年幼子女可能會出現一些選擇性失憶問題,忘記了大家的協議,所以我們還會要求孩子將目標及獎賞寫下來,一起簽名確認,再張貼在報告板上,有根有據,不用擔心出現爭拗。

家長亦要注意,如果一下子將目標定得太高,可能會令孩子出現負面思維,感覺不能夠達標而放棄學習或溫習應付考試。因此,與其在他們達到指定結果時才給金錢奬賞,也可以考慮在平常時候鼓勵他們努力學習,因為平時肯努力,不用臨急抱佛腳,便有更大機會在考試時達到好成績,而且孩子成長後,他們的學習持續性亦較好,更會主動學習。


林昶恆(Alvin) 專業理財教練(Money Coach),積極向公眾灌輸正確理財觀念,致力推廣親子理財教育,著有《親子10分鐘 啟動孩子理財力》、《富足家庭ABC》、《職場女性理財36計》、《富足險中求》、及《四桶金投資快上手》等暢銷理財書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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